奉节县人民医院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对奉节县人民医院1号楼五楼大屏改建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比选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 数量(名) |
奉节县人民医院1号楼五楼大屏改建 | 32 | 无 | 1 |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32万元。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奉节县人民医院官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签到。
(三)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7月10 日12:00(北京时间,下同)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 15日1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奉节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308。
(五)比选开始时间:2024年7月15 日14:40。
(六)比选地点:奉节县人民医院小会议室
五、比选保证金
无。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奉节县人民医院官网下载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采购人:奉节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易东
电 话:023-56729679
地址:奉节县鱼复街道康宁社区2号
附件:
奉节县人民医院1号楼五楼大屏改建竞争性比选文件(1).doc